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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今年将完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受教育具体办法_楼市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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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今年将完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受教育具体办法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8-03-06 14:44:12   来源: 合肥晚报   点击量: 675

摘要:去年11月,合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租房人在教育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去年11月,合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租房人在教育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也意味着,今后,租房者可以同买房者一起拥有学区。具体如何实施?日前在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也首次给出明确的回复。

合肥市教育局表示,2018年,合肥市将继续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同时,完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受教育具体办法,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关爱。

据悉,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无住房,取得居住证满1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区域教育资源许可的条件下,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责编:丁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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