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楼市再调控:非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购买第二套住房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7-09-30 23:04:42 来源: 合肥家园网综合 点击量: 615
摘要: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较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北建房[2017]232号),通知明确: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非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在北海市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范围内购买第 二套住房。同时继续明确5月发布的调控新政:新购买第 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较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北建房[2017]232号),通知明确: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非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在北海市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范围内购买第 二套住房。同时继续明确5月发布的调控新政:新购买第 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上半年北海房地产市场爆热,楼市库存去化大半,甚至多个受欢迎楼盘无房可售。与此相应的是,北海房价一路飙涨。
继4月26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发布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5月22日,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凡在北海市(不含合浦县)新购买第 二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二年后方可转让。北海调控再加码,9月29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发布《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0月1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 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第 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 低首付比例为40%。
北海房地产市场热度不减,相关调控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北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朝着将北海建设成为国际化滨海旅游城市的目标迈进。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认真贯彻执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17〕16号)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二、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限制在北海市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范围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的工作力度,住建会同物价、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持续开展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介服务市场的检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炒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编:家园编辑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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