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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区3宗共282.11亩地暂定9月23日网上出让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6-09-01 09:54:00   来源: 合肥家园网  点击量: 729

摘要:根据土地市场网最新消息,新站区将推出3宗连体地块,其中一宗为商住,2宗为居住用地,共282.11亩,将于9月23日下午2点30分网上出让。

合肥家园网讯 (编辑 黄梦莉)根据土地市场网最新消息,新站区将推出3宗连体地块,其中一宗为商住,2宗为居住用地,共282.11亩,将于9月23日下午2点30分网上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新站区XZQTD2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新站区XZQTD2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新站区XZQTD209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报名参加多宗地块竞买且分散在不同的计算机上操作时,企业办理多把数字证书。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6年9月5日至9月20日,竞买人凭电子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打印《竞买申请书》,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  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网上竞买约定

1、本次公告地块网上竞价起始时间为9月23日下午14:30。

2、竞买人在参加每宗地的网上竞买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即参考价)。报价应为规定增价幅度的整数倍。交易期限内,可多次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能撤回。每次接受新报价的倒计时时间为4分钟。最高报价产生后,立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公布。

3、本次地块设有保留底价,将在最高报价确定后2016年9月26日上午10时,由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办公室组织,在市公管局相关人员监督下,向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拆封保留底价,其他竞买人可参加。如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底价,出让人确认并宣布最高报价竞买人为竞得人。

4、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新站区XZQTD20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轨道交通影响控制区建设,需征求轨道主管部门意见。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新站区XZQTD2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新站区管委会。同时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65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轨道交通影响控制区建设,需征求轨道主管部门意见。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新站区XZQTD209号地块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轨道交通影响控制区建设,需征求轨道主管部门意见。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77号)规定。地块用地为居住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下同)的:

(1)如土地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如土地成交价格超过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公布的《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居住用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和最高楼面地价的公告》中的该区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3)如不在上述两条规定要求内,土地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6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7、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8、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9、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10、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国土部门书面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否则,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竞买。

11、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责编:家园编辑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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