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北京通州限购政策出台:商务型公寓今起限购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北京通州限购政策出台:商务型公寓今起限购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6-05-06 10:53:0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量: 826

摘要:继去年升级通州区域住房限购之后,昨晚10点,通州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限购政策正式出炉。

继去年升级通州区域住房限购之后,昨晚10点,通州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限购政策正式出炉。今后,居民想要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应满足北京市住宅限购条件,商业、办公项目销售对象也限定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再对居民销售。

【发布】商住房购买条件与住宅相同

昨晚,北京市住建委、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满足本市住宅限购条件。即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止出售。

商业和办公项目不再卖个人

根据《通知》,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也就是说,商业、办公项目不再向个人出售。为做好政策平稳过渡,对于政策出台前个人购买的商业、办公项目,仍执行原来的政策,不纳入本《通知》限制范围。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积极调研之中。

买商务公寓将计入购房套数

《通知》还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解读】限购意在打击投机炒作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

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

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士表示,针对商务型公寓限购,体现了区域居住资源的统筹管理。新政可以挤出投机投资需求,有利于保护和满足在该区域实际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务区域发展。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配置,是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和物理空间,要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和经营。改变规划用途的做法,不但严重扰乱当前通州房地产市场,也会阻碍未来产业健康发展,影响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同时,为做好政策平稳过渡,对于政策出台前个人购买的商业、办公项目,仍执行原来的政策,不纳入本《通知》限制范围。

据悉,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调研之中。

【措施】符合条件之一可购商务公寓

京籍无房家庭和单身人士

已有一套住房的京籍家庭

在京无房且连续纳税或社保满五年的非京籍家庭

三类家庭禁止购买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单身者及非京籍家庭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

在京无连续五年社保或纳税的非京籍家庭

责编:admin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