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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降低保障房申请门槛 明年推行“两房并轨”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3-12-02 08:09:32   来源: 新安晚报  点击量: 738

准备明年申请保障房的市民要留意了,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2014年元旦起,合肥市住房保障将实行新规,享受保障的“门槛”、交租金或拿补贴的具体方式、申请程序等都有些变化。

模式:两房并轨明年推开

据介绍,近年来,合肥市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主要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大类。截至2013年,市本级财政共投资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25558套,其中廉租住房10972套,公共租赁住房14586套。随着住房保障的不断“提标扩面”,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标准、户型结构、供应对象等趋同,只是区分不同收入者,给予不同的保障标准。为此,按照我省“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分类补贴、租补分离”的保障房建设管理原则,合肥市决定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

按照新规,廉租房家庭收入水平提高后,应退出廉租房保障,同时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这些家庭不须腾退住房,只需缴纳不同租金。这一方面为保障房家庭省去麻烦;对于政府来说,也能有效降低保障房空置率。

制度:四类家庭分类保障

保障“门槛”主要指标有两个:收入水平和住宅面积。目前合肥市廉租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840元(含884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以后,家庭收入水平这个指标,将有固定的计算模式。

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人士介绍,将城镇住房困难群体按照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占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分为4类:19%以下为低保家庭、19%~35%之间为低收入家庭、35%~60%之间为提高保障面后的较低收入家庭,60%~80%之间为公租房保障对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随着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每年的住房保障“门槛”也将自动调整。

以2013年为例,4类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别为低于410元/月、4920元/年(低保线);低于737元/月、8840元/年(低收入线);低于1272元/月、15260元/年;低于1695元/月、20347元/年。

第一至第三类人群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优先纳入保障范围;第四类人群属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只能申请实物配租,不予租赁补贴保障。合肥市市本级公租房正在建设中,预计2015年配租。

补贴:租金和补贴也分档

如果申请实物配租,四类保障对象将须缴纳不同水平的租金;如果廉租房保障户申请货币补贴,也有不同的标准。

四类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时,缴纳差别化租金,第一类和第二类人群仍执行现在租金标准1元/月/平方米左右、第三类家庭租金标准为4元/月/平方米左右、第四类家庭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的70%以下,为10元/月/平方米左右。具体租金标准由房产会同物价、财政部门结合保障房所在不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动态调整。

如果是申请货币补贴,补贴标准将有所提高(对照表附在附件)。第一类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12元/月/人/平方米、第二类家庭补贴标准为10元/月/人/平方米、第三类家庭补贴标准为8元/月/人/平方米。

以第一类家庭为例,每年可领取的租金补贴是:16(平方米)×12(元)×3(一家三口)×12(月)=6912元,如果是残疾家庭还能多拿20%,即8294.4元。

申请:一次性告知更便民

明年申请保障房,市民会发现程序将有所变化。

人户分离家庭申请审核程序进一步明确: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实际居住地社居委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并签署意见;申请人凭实际居住地社居委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保障。

另外还将实行住房保障申请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单将所有申请家庭包括一般家庭以及离异、低保、残疾、人户分离、有房、无房、优先配租以及其他特殊家庭,需要提供的要件一一说明,方便市民一次性就能备齐所有资料。

所有申请家庭均须填写“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等,将取消申请资格,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5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

责编:lay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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