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三无人员将每月领610元救助金 免费办医疗保险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3-06-28 10:03:33 来源: 安徽网 点击量: 549
记者从包河区民政局了解到,该区《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暂行办法》日前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有望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该区“三无”人员每个月将领到610元基本生活救助金,并实现全部免费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救助项目。
“三无”人员每月可领610元
《办法》规定,符合该区认定的城市“三无”人员将能够在吃、穿、住、医、教、葬等方面享受到从生活照顾、物质帮助到精神慰藉的全方位救助。其中,基本生活救助将按照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合肥市城市一类低保待遇,并上浮200元。也就是说,现在合肥市城市一类低保的救助标准为每月410元,包河区的“三无”人员则每月可以领到610元的基本生活救助。
此外,对城市“三无”人员的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经济救助;免费为城市“三无”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医保统筹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也将由区、街两级共同承担。除保障孤儿义务教育外,对义务教育之外所受全日制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除外),在享受学校相关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为必须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相关常规费用全部给予报销。
民政部门详解申请救助方法
据包河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的保障问题已日益凸显。初步统计,仅该区就有城市“三无”人员过百人。包河区民政局在经过多方调研、了解、学习并问计其他城市之后,出台了《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暂行办法》。
“三无”群体怎样才能享受到这项救助政策呢?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河区已开通认定渠道,要求享受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待遇的,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环节认定符合条件的,将由居(村)委员会与申请人签订包河区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协议,并发放统一的救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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