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6月29日肥东县拟出让一宗76亩居住用地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12-06-04 00:00:00 来源: 合肥家园网 点击量: 455
合肥家园网讯(记者 王进)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拟于6月29日上午10时拍卖一宗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FD178。
FD178地块,位于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南桥头集路西,土地面积75.8亩(其中含规划支路用地 6亩),规划用途:居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6,建筑密度≤21%,绿地率≥40%,参考地价200万元/亩(不含契税、印花税),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
竞买人须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27日到肥东县国土资源四楼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上午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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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肥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5、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至土地总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9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7、竞得人须出资建设宗地南侧的规划支路,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规划支路占地面积约6亩纳入出让范围,参与规划指标平衡,不再提供其他奖励政策,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8、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0、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1、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责编:合肥家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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