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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业主一房多卖 5万定金找谁要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7-02 00:00:00   来源: 深圳晚报  点击量: 305

 

深圳市民邓先生的二手房买卖遭遇了“躲”起来的业主,不但损失了5万元定金,邓先生还帮业主出了一笔上千元的赎楼手续费。630日,记者接到邓先生报料,他打算买房和女朋友完婚,相中了南山光彩新世纪的的一套住房。结果卖方赎完楼后悄悄将房子转让给了第三人,并且拒绝接电话,玩起了失踪。既然买卖做不成了,邓先生只想尽快把5万元定金拿回来。

 

然而,讨还定金的过程并不如邓先生想的那么简单。

 

二手房业主一房多卖 买方慌了

 

根据邓先生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记者了解到,今年512日,他和女朋友通过海王地产光彩新世纪分行,与卖方陈先生签订了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以825千元的价格买下位于光彩新世纪家园的一套房子。与此同时,邓先生交了5万元定金,其中1万元给了卖方,另外的4万元由海王地产负责托管。随后,邓先生还将115千元的首期款打入了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

 

除了房价外,赎楼手续费还要由邓先生出。卖方陈先生主动表示,他愿意自行赎楼,费用低于担保公司所需,邓先生就在合同中约定,由卖方自行赎楼,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5日还清贷款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与买方办理房产过户。

 

眼看着合同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邓先生给业主打电话,对方不接。担心节外生枝的邓先生去找中介一问才知道,陈先生已经把那房子出手了。

 

622日,邓先生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查档,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显示,陈先生名下的这套房子已于615日通过核准,转让给一个姓张的业主。

 

记者看到,邓先生的两张定金收据及委托托管收据中,一笔10000元的定金有委托方(卖方)的签字,另一笔40000元的定金收据中,委托方一栏则是空白。

 

邓先生向记者表示,既然卖方毁约,不管中介方是否知情,中介都应该把托管的4万元定金退还给他。但中介方却一再强调,他们要看到法院宣判才能将定金完璧归赵。无奈之下,邓先生向南山法院提起了诉讼。

 

中介方:擅自退还定金有法律风险

 

71日,记者联系上海王地产光彩新世纪分行的经纪人小吴。小吴称,这个事情是因为卖方自己赎楼,直接过户给别人造成的。“我们也很抱歉,现在我们正打算起诉卖方,因为我们也联系不上卖方。”

 

“我们也是受害者,交易没成,我白白奔波了那么久,没有拿到一点佣金,买方要理解我们的苦衷啊!”小吴告诉记者,为了这件事,邓先生在上周末还带了人到地铺砸店。他强调,这样的暴力行为不能解决问题。

 

“这件事曝出了深圳二手房交易的一个漏洞,卖方要求自行赎楼,我们无权干涉,无法监控他是否一房二卖。”小吴坚称卖方瞒着中介偷偷将房子转给了他人。|

 

海王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付先生告诉记者,尽管涉事房产已经易主,但卖方陈先生与买方签定的合同依然有效,4万元定金是卖方委托中介代为保管的,在目前卖方不露面的情况下中介方无权处置这笔钱。

 

付先生称,“有两种办法可以让我们放心把钱退还给买方,要么买卖双方正式解除合同并向我们同时提出申请,要么看到买方胜诉的法院判决书。尽管说,把定金退还给买方是合乎情理的,但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不能擅作主张。”

 

他还强调,公司不是不退钱,而是觉得这么做不符合法律规定。宁愿成为第二被告,也不愿意承担立刻还钱的风险,这是公司权衡利弊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海王房地产经纪公司已决定向法院起诉卖方陈先生,并向买方邓先生建议,将两个案件申请并案处理。

 

海王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法律顾问彭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给邓先生出点子,“卖方在深圳有房产,应该对恶意违约付出代价。按合同约定,卖方违约除了要退还定金外,还要向邓先生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20%的违约金,邓先生应该就此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中介的做法站得住脚

 

记者多次拨打卖方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产作为私人财产,有关部门对二手房交易中的赎楼形式没有明确规定,应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来执行。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律师认为,在买卖双方合同没有解除的前提下,由买方支付的这笔5万元定金实际上已经属于卖方,只是中介负责托管其中的4万元而已。但中介也无权处置这笔钱,也就是说,目前这种情况下,“中介既不能将4万元退还给买方邓先生,也不能把4万元拿给原业主陈先生。”

 

刘字孺的观点是,如果双方签订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邓先生可按条款来索赔。如果违约金数额低于买方的实际损失,邓先生可向法院请求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卖方一房多卖的官司,买方胜诉是没有问题的。

 

责编:合肥家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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