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合肥拟禁收入园“赞助费”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合肥拟禁收入园“赞助费”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6-25 00:00:00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464

 

昨天,《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提出,严禁学前教育机构收取与儿童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

 

草案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保育教育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依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保育教育费标准,报所在地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公布后执行。

 

此外,学前教育机构为在学儿童提供就餐服务的,可以按补偿合理成本收取伙食费。伙食费必须全部用于学龄前儿童伙食,不得克扣、侵占,并按实际核算成本每月结算,张榜公布,多退少补。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应当开具税务或者财政部门核发的票据,组织在学儿童体检代为收取的体检费应当开具医疗机构提供的合法票据。

 

草案明确,不得用收费兴趣班、实验班等活动代替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组织儿童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其他活动。

 

草案还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学前教育机构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举办者承担赔偿责任。被责令停止办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