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我省农民工城里租房可以落户_楼市资讯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

2月开盘预告[详情]

一周热销榜(4.19-4.25)

一周热销榜(4.19-4.2

一周热销榜(4.19-4.25)[详情]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

1月商品房top10[详情]

我省农民工城里租房可以落户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4-17 00:00:00   来源: 新安晚报  点击量: 381

 

购房落户不再是农民工进城的惟一途径,在城里租房居住的农民工也可成为市民。记者昨天获悉,由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被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至全省各地。至此,我省沉寂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坚冰”终于被砸破。

 

农民工租房可以成为市民

 

《意见》规定,凡在我省城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登记城镇户口。在我省就业的全国优秀农民工,国家和省级授予劳动模范的农民工、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特殊贡献者,可自愿在经常居住地办理落户手续。

 

其中“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住房,单位提供或租赁给本单位员工常年使用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公有住房。

 

来皖本科毕业生全部接纳

 

《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引进人才户口迁移管理限制。凡自愿来我省工作的各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全部放开接纳,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落户,后找工作。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登记为常住户口;暂时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常住集体户口。

 

根据《意见》,到我省艰苦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艰苦地区;如以后因工作变动到其他地区的,其他地区应准予落户,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补办身份证无需声明作废

 

《意见》还出台了诸多便民措施,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间由原规定的3个月缩短为2个月,取消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前登报声明作废的做法等,取消公民在办理省内户口迁移过程中要求迁出地出具户籍证明的规定。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受理办结的户口登记,取消由社区民警签字的规定(确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除外)

 

暂住证制度将适时取消

 

为继续探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新路子,《意见》要求彻底剥离依附在户籍管理上的各项管理职能。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待条件成熟,适时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对办理居住证的公民,在就业等方面与当地公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另外,进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省级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相关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放宽户籍政策,方便各类创新型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试验区内各城镇落户。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资讯

>>更多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

欢迎关注合肥家园网房产微信
      hfhome(微信号)

微信

合肥家园网新闻热线:0551-65324468 广告热线:0551-65324468 投诉热线:0551-65324468

技术支持:安徽惠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家园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B2-20100096 Copyright 2005-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低使用象素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