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8个城市公积金可互贷 贷款额度不变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4-04 00:00:00 来源: 新华网 点击量: 444
珠三角8个城市(深圳除外)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3日齐聚广州,签署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这意味着在珠三角8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就可以在8个城市中任何一个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据介绍,随着珠三角人居一体化不断推进,珠三角8个城市居民跨地域购买住房的现象将更普遍,特别是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一些开发商也打出了“上班在广州、居住在佛山”“某某花园,您退休养老的首选”之类的口号。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成为需求,而且广东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也不理想,有不少沉淀资金,通过公积金互贷有利于资金流的良性互动,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也有利于活跃房地产消费。
广东省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处长陈天翼说:“2008年底,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1750亿,缴存余额约902亿,贷款余额约340亿,其中珠三角地区贷款余额占全省余额的87%。目前全省沉淀的住房公积金约449亿,可以拿出来使用,其中珠三角8市占70%。”
为此,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8个城市3日签订了公积金互贷协议。今后,珠三角8个城市的职工只要出具该职工在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即可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购房所在地标准执行,贷款额度不变。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协议签订后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尽快出台具体的操作流程,珠三角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