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配社区用房省城开始专项验收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3-13 00:00:00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451
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民政局开始对全市住宅区建设项目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进行专项验收。合肥市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目前已开始接受验收申报。
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为规划核实管理的牵头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市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住宅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进行专项验收和相关管理工作。
据了解,验收标准上,要求新建小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必须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置(不含室外活动场地),低于1000户的,按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配置;验收的程序和时限上,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以上配置标准,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完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工程竣工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验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到市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人员实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民政局出具合格意见。开发建设单位持市民政局批准的验收文本及其他材料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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