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首部食品风险监控实施办法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3-12 00:00:00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407
今后,凡是消费者、行业内人士的投诉、举报信息及媒体等反映的信息,都将列入风险监测范围。记者昨天获悉,继国家《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省首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实施办法》将于今日公布实施。
据了解,该《办法》风险监测的重点产品为:全省生产领域量大面广的食品、区域性食品、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和特色食品,以及与食品密切接触的食品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
风险监测的重点项目为: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使用不明物质加工食品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掺假的;使用标准目录以外物质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出限量规定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办法》还规定,安徽省质监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同时在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中心,承担风险监控有关技术性工作,主要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建立并维护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技术研究,提出全省风险监测计划建议;对风险监测项目,进行检验方法的研究;对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后续处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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