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不能“想做就做”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2-24 00:00:00 来源: 新安晚报 点击量: 358
从今天开始,合肥市的户外广告不再是拉一个横幅、做一个喷绘就挂上去那么简单了。即日起,如果有单位需要在自有产权的场地或建筑物上设置宣传自身形象和产品的户外广告,需要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容局窗口办理许可证;而有经营性质的户外广告则统一组织进入招标拍卖程序。
去年底,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合肥市成立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委员会,对户外广告实行统一管理。各区市容局,开发区、政务区相关部门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权则被一一收回,各区市容局,开发区、政务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出让公共资源的户外广告设置权。
据了解,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携带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设置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和在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物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技术和安全保证证明;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的,应当同时提交宣传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依法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实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而有经营性质的户外广告则统一组织进入招标拍卖程序。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