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尚无一家单位可少缴缓缴公积金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9-01-06 00:00:00 来源: 江淮晨报 点击量: 436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收到一些单位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其申请也已被上报到有关方面审批。但到目前为止,省城尚无一家单位获得此项“特权”。
据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受到现在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合肥市某些单位在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方面存在暂时性的困难,为此,向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降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接到此类申请后,该中心已按规定程序,将申请上报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严格审批。但到目前为止,合肥市尚无一家单位获批少缴、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按照省建设厅不久前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若干规定》,单位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等事项,实行授权管理,分级审核审批。必要时,由集体研究决定。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需要报请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违规者将被追究其工作过错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又讯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时间的管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出通知,从2009年起,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时间统一集中安排在每年的7、8两个月内进行,并以8月底为截止时间。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