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行“房贷新政细则”率先执行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8-12-02 00:00:00 来源: 大江晚报 点击量: 362
记者昨天从芜湖市农业银行获悉,从11月27日起,该行已开始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的新政细则。据记者了解,我市其他商业银行的“房贷新政细则”也将于近日陆续出台,对于广大“房贷族”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市农行执行的“房贷新政细则”是安徽省农行据农行总行相关文件,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的。细则规定:对于首次利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其准备购买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等级别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且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从未取得过个人住房贷款的按揭贷款申请人,可以享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的优惠。普通自住房可由各一级分行参照当地政府普通住房标准对面积的界定予以明确;对新发放贷款,如其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不得对该笔贷款办理存贷双赢理财账户;对2008年10月27日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或2008年10月27日起新受理尚未发放贷款的贷款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房贷新政”优惠。
细则还规定,对于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以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客户,或者有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但余额为零的按揭贷款申请人等,利率与最低首付暂不予以调整;对于已经办理过按揭贷款、贷款尚未还清的客户,其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贷款利率均要等待新的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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