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买家电可获补贴
合肥家园网 www.hfhome.cn 2008-10-22 00:00:00 来源: 新安晚报 点击量: 434
今年12月起,安徽农民买家电将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近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家电下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2个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此前已经试点的三省可以执行到2011年11月底,新增的10省市的家电下乡将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新的推广方案将推广的家电产品数量增加为四种,在“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的基础上新增加“洗衣机”,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财政向农民补贴资金占销售额的比例为13%。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张红强告诉记者,从试点三省的情况来看,家电下乡的成果是明显的,刚刚发布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中,新的实施地区家电下乡品种扩大了,财政补贴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试点期间的政府财政补贴规定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负担20%,导致各地执行力度不一。此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20%为省级财政负担。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我省具体的实施方案仍在制订过程中,但财政资金应当是可以到位的。据悉,国家商务部在11月初将组织新一轮的产品招标,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具体企业名单最终均需商务部和财政部确立,销售企业则主要由各省申报,负责申报省份的销售。据了解,目前省商务厅已与我省20多家销售企业进行了沟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很高,经过筛选之后,预计有20家企业名单在本月底将上报给商务部。
责编:合肥家园网
合肥家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肥家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对违者本网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肥家园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频道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频道文章推荐
>>更多
- 东湖高新12月探访记 一期写字楼主体已封顶
经开区东湖高新项目总占地182亩,总建筑体量24万[详细]
- 高铁板块改善性房源 绿地御徽11月探访记
绿地·御徽坐落于包河区宏村路以西、黟县路以北,[详细]
热点专题推荐
>>更多
热点资讯
>>更多
- 升速直追北上广 合肥楼市领涨全国
于大多数在合肥工作与生活多年的人而言,2016年楼[详细]
- 上周县域住宅前十成交52套 肥东均价连续2周破万
据本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周长丰、肥东住宅类商品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