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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市文明委下发“关于严肃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合文明委[2009]12号),现予以转发,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对照《通知》要求狠抓落实,同时我局将对创建中工作不积极、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合文明委〔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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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文明委,市直各部门:
当前,我市城市公共文明建设总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地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一些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最根本的原因是,一些基层单位包括部分执法管理人员工作不主动,作风不过硬,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
中央文明办即将对我市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暗访测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市文明委决定,从2009年8月10日起,严格创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工作滞后、任务不落实、测评不达标,系各级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的,一律撤销其荣誉称号,并通报全市,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二、市文明委责成各区文明委和市直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坚决进行问责,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将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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