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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市汛期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及时解决汛期居民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险、堵、漏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汛期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汛期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是做好汛期防汛抢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落实分级负责制。第一,对我市汛期、汛情要有清醒的认识;第二,对今年可能出现的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要有充分的估计;第三,对本单位的防汛抢险工作要精心准备。
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措施落实,保证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
6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对所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6月底前,要结合所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突发性水淹、房屋出现结构危险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
同时,加强对上下水管道的维修和疏通。各单位近期要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内上下水管道的全面检查,发现供水不畅或水管结垢严重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对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等进行疏通和清淤,对损坏的窨井盖进行调换,保持管道流水畅通。对屋面、天沟、排水明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三、抓住重要环节,讲求实际成效,加大自查自纠和指导检查的力度
做好汛期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是确保物业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物业行业和政府形象,要强化对汛期住宅小区和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的有效落实。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执行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和帮助各小区管理处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市房地产经营公司要加强对直管公房各管理单位汛期防汛抢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和抽查,对责任心不强、办事推诿拖拉的,要严肃查处,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四、加强汛期值班,保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进入汛期,各单位防汛责任部门一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带班负责人要到岗到位,及时掌握雨情、汛情、险情。发生紧急情况时,各单位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于次日上午9:00前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联系人:蒋冬平,联系电话:2647063/13721088100,传真:2659867,电子信箱:362690172@qq.com)书面报告当天抢险受灾情况。因延误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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