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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书简装本10元/本
新闻来源:新安晚报 时间:2008年7月22日

 

城镇房屋的土地证书工本费,简装本每本10元,精装本每本20元;农民建房只允许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每本5元。昨日,省物价局、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对我省的土地登记收费进行规范。

 

据介绍,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此外,我省鼓励城镇居民购买中小户型的房子。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城镇居民土地变更登记,按照每宗地30元的标准收取。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土地登记费减半收取。注销土地登记不收取土地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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